继承顺序(英文名:order of succession),是指法定继承人参加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先后顺序,又称继承顺位。[2]继承开始后,适用法定继承时,法定继承人不能同时参加继承,而是应基于法律规定的先后顺序参加继承。[2]
各国和地区的继承法对法定继承人继承顺序的规定各有不同,但一般是根据血缘关系的远近和婚姻关系确定继承顺序的。确定继承顺序的依据主要考虑以下4个方面:①婚姻关系。②血缘关系。血缘关系是决定血亲亲属继承顺序的依据。各国普遍采取近者优先原则,即按照近亲者为先、远亲者为后的办法来确定法定继承人的顺序。但在父母与子女的继承顺序上有不同立法例。从被继承人角度看,就血缘的亲近来说,父母与子女并无不同。但有的国家仅规定子女及其晚辈血亲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而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有的国家则规定父母也为第一顺序继承人。③扶养关系或长期共同生活关系。④民族传统与习俗。民族传统与习俗不同,亲属或家族的范围和地位都会有所不同,从而影响继承顺序的确定。[2] 中国现行法律将继承人分为两个顺序。①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对公、婆或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丧偶女婿。②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2]
定义
继承顺序,是指法定继承人参加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先后顺序,又称继承顺位。[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