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货币

通过电子化方式支付的货币
电子货币(e-money)又称电子通货、数字现金、数码通货、电子现金等,[1]它是指以金融电子化网络为基础,以商用电子化机具和各类交易卡为媒介,以电子计算机技术和通信技术为手段,以电子数据(二进制形式)形式存储在银行的计算机系统中,并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以电子信息传递形式实现流通和支付功能的货币。[3][1]
电子货币最先是从信用卡和电子资金传输系统为外在形式得以发展演变的。1952年,美国富兰克林国民银行首次发行了真正意义上的银行信用卡。继富兰克林国民银行之后,1958年,美洲银行开始发行美洲银行信用卡,并吸收中小银行参加联合运营,后续发展成为维萨(VISA)集团。银行卡作为电子货币及网上支付的主要载体,且大量发行使电子货币成功进入了人们的生活。[4]2008年,历史上第一个加密货币比特币诞生。加密货币利用了区块链技术,最大的特点是去中心化,即没有集中的发行方(如银行、信用卡公司等)。[5][6]2014 年,加密货币以太坊诞生,且具有平台属性,这使其可以作为应用平台的代币。[5]电子货币以第三方支付平台形式的出现,使得电子货币的发展又进入一个新阶段,如支付宝微信支付[7][8]
电子货币的主要类型有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银行卡,第三方支付机构发布的具有法币功能的货币;也包括银行、商家、医院、公交公司等发布的IC卡;以及虚拟货币等。[9]电子货币是以传统货币为基础产生的,与传统货币在本质、职能和作用等方面具有许多共性,他们的本质都是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这种特殊商品体现在一定的社会生产关系上。电子货币与传统货币都能反映商品的价值、作为媒介用于商品交换以及调节商品流通。[3][1]电子货币加快了交易速度,提高了运作效率,同时减少了实体货币需求量。[7]由于对人民生活便利性的大幅度增强,传统货币的作用和流通逐渐被电子货币取代,支付体系也逐渐向线上运作转变。[10]

历史沿革

电子货币最先是从信用卡和电子资金传输系统为外在形式得以发展演变的。在1946年,世界上最早的信用卡由美国佛拉特布什国民银行发行,但这种信用卡只能用于货币支付,不能提供消费信贷,所以它不算真正意义上的银行信用卡。直到1952年,美国富兰克林国民银行发行了真正意义上的银行信用卡。[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