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教案

南昌教案
南昌教案事件,发生于1906年2月15日南昌群众毁教堂、杀教士事件。
事件起因1906年2月22日,法国天主教南昌主教王安之强求南昌知县江召棠扩大传教特权。江坚拒不允,遂被刺死。全城顿时鼎沸,工人罢工,商人罢市,学生罢课。25日,各县民众数万人集会,连毁法、英教堂、学堂4处,打死王安之等传教士9人。
结果是清政府慑于英法势力,对内镇压,对外赔偿银两了结此案。赔法教士“恤银”5万两、教堂银25万两、医院银10万两。[1]

基本信息

一百年前风雨飘摇的清王朝,在古城南昌,发生了一起震惊全国,影响深远的群众大规模涌上街头,焚烧教堂,殴打教士的暴动,使刚刚受到庚子拳乱冲击余痛未平的末代王朝又受到一次狂风暴雨般地重击,时西人惊呼“华人排外之心未已”、“庚子之祸复见”,列强军舰齐集,一时国内气氛紧张,这就是轰动一时的“南昌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