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稷

王稷
王稷(?-822年),太原祁县(今山西祁县)人,唐朝大臣,太尉王锷之子。
初以门荫,拜鸿胪少卿。散尽家财,结交权要。长庆二年,出任德州刺史。善于抚众,且得其心。横海军节度使李全略见财起意,密教军士杀死王稷。

人物生平

王稷,官至鸿胪少卿,负责朝祭礼仪。身在京城,散尽家财侍奉权贵,视他们官位的高低来进行贿赂,不等禀告他的父亲就去施行。广建宅第,曾奏请借坊地来增加面积;造夹墙、挖洞穴,将金钱填在其中。高品清官贪图赏宴,一起游乐,而不怕舆论非议。
[è]死后,奴仆告状朝廷,指控王稷偷换王锷遗表,隐藏了本应进献的贡物。唐宪宗命令在宫内审讯那个奴仆,派遣宦官前往东都洛阳验查家财。宰相裴度苦苦劝谏,于是停罢出使的宦官并杀死奴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