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秉敬(1562年—1627年),字敬君,号寅阳,明朝政治人物,浙江衢州府西安县峡川人。万历十年(1582年)壬午科浙江乡试举人,二十九年(1601年)辛丑科进士。历任工部都水司主事,开封府守,河南提学副使,江西南瑞道右参政等职。 叶秉敬历任工部都水司主事,守开封府,提督河南学政、江西布政使司、大中大夫、右参政等职。他的官职最终至荆西道布政司参议。寻移南瑞,未行而卒。 叶秉敬的书法也自成一体,其为官河南时所作的《灵山酌水赋》,笔法豪放遒劲,别有神韵。
人物生平
万历十年(1582年)壬午科浙江乡试举人,二十九年(1601年)辛丑科进士,授工部都水司主事,榷[què]荆关,晋员外郎,三十五年出守开封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