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保险公司

国家或政府投资设立的保险公司
国有保险公司是指绝大部分股权由国有经济部门投资形成的、国家在保险公司的所有权和控制权占主导地位的保险公司,即国有控股保险公司,其为中国保险公司的主要组织形式之一,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1]国有保险公司作为企业在经营上要以盈利为目标,但同时他还具有社会功能,即兼顾自身利益同时要兼顾投保人的利益。[2]
截止到2024年,中国有5家国有保险公司,即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和香港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3]
国有保险公司兼有政治和市场两种特质,既能有效担负资源调剂、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的公平职责,又能发挥市场化运作的专业优势,从而更好地将“保险功能”系统地嵌入国家“治理体系”。因此大型国有保险公司既能成为国家应急管理体系的有力补充,也可以在民生保障、社会管理、三农服务、灾害预防与救助等方面起到更加积极的作用,为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保险力量。[4]

法律特征

1、国家是国有保险公司的唯一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