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共和国宪法》(Constitution of the Republic of India)是由印度制宪议会通过的法律。《印度共和国宪法》内容除包括联邦及其领土、公民资格、公民权利、国家政策的指导原则、联邦和各邦的立法、行政、司法机关的组织与职权、联邦和各邦的关系等章节外,还设专章规定了财政、附属产业、契约与诉讼、贸易、商业、公务员、选举、少数民族、官方文字、紧急状态、宪法的修正等事项。宪法宣布印度为享有主权的民主共和国,规定印度是联邦制国家。[1] 1946年,印度制宪议会经间接选举产生,由278名代表(含15名女性)组成,其中国大党占多数,此外还包括穆斯林联盟、在册种姓联盟、印度共产党和联邦党等政党代表。1946年12月,制宪议会首次召开。[2]1949年11月,《印度共和国宪法》由印度制宪议会通过,1950年1月26日,《印度共和国宪法》生效,共397条,全文长达10余万字。[1]《印度共和国宪法》从1951年第一次修正以来,到2012年已经修正97次,平均每年修正1.59次;至2013年为止,宪法修正案议案则已有117次。[3]2015年10月16日,印度最高法院五名法官以4:1的投票宣布第99次修宪。截至2016年底,《印度共和国宪法》有近12万英文文字。[4] 《印度共和国宪法》为印度提供了关键保障,面对复杂的宗教、文化、语言多样性与多元化,以及大量贫困和文盲人口的国情,正是这部宪法帮助年轻的共和国有效避免了剧烈的政治动荡和难以预料的分裂,也正是这部宪法支撑着印度国家凝聚力的形成和民主政治运行的日趋成熟稳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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