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佑

鹿佑
鹿佑(1648年—1718年),字有上,号兰皋安徽阜阳颍州区人,清朝政治人物,同进士出身。康熙二十一年(1692年)壬戌科进士,初任浙江西安县知县,广设学校。后历任江南道监察御史,因敢言直谏,弹劾山西富绅李蟋龙,时称“一本参三相”。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因姜宸英李蟠任顺天乡试主副考官,事后传闻作弊,鹿佑弹劾之。康熙四十七年(1709年)河南大水,鹿佑奉命救抚灾民,亲临现场,督促检查。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河南大旱,两次奏请朝廷,减免河南田赋。官至大理寺少卿,太仆太常正卿。著有《天方礼经》。

简介

清圣祖康熙壬戍科(康熙二十一年,公元1682年)进士,初任浙江省西安县(今衢州市)令。他遇事敢言,不畏强暴,不避嫌怨,秉公办事,得到各方面的好评。不久即晋升为江南道监察御史,官至大理寺少卿,太仆太常正卿,晋少司马(兵部侍郎)。康熙四十七年(1708)主管山西乡试。
清康煕已丑年(1709),河南发大水,十余县受灾,千里中州,一片汪洋,房屋牲畜损失惨重,人民流离失所。
鹿[yòu]奉命巡抚河南,面见皇帝辞行的那天,当面陈述救灾方略,深得康熙帝赞许。行至任县,见哀鸿遍野,即具表奏朝廷,请备谷数万石救济灾民。他深入灾区,安抚灾民,并动员当地富户,出售平价粮,减轻了灾情。赈济时,为了避免营私舞弊,鹿祐亲临现场,督促检查,力争把救灾粮直接送到灾民手中。同时,查勘受水不成灾的开封、归德(今商丘)、汝州府所属27州县,及西华等6县,皆请缓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