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亥礼讼

李氏朝鲜孝宗十年五月的一场争议事件
己亥礼讼(朝鲜语:기해예송),是发生在李氏朝鲜孝宗十年(1659年)五月的一场争议事件,主要围绕着孝宗国王去世后,对其继母庄烈王后如何服丧的问题展开。[1]

背景

孝宗是朝鲜仁祖的嫡次子,其生母仁烈王后在其十六岁时逝世。慈懿大妃是仁祖的继妃,同时也是孝宗的继母。根据《仪礼·丧服》的规定,“父母为嫡长子服三年之丧,为众子服期年之丧。”然而,由于孝宗并非嫡长子,但在王统中承担重要角色,这就引发了对于慈懿大妃应当为其服何种丧的问题。《国朝五礼仪》对此并无明确规定,导致朝廷内部出现了两种不同的观点,即服三年之丧和服期年之丧。[2]

经过

在这一争议过程中,领议政郑太和、左议政沈之源、领敦宁李景奭、延阳府院君李寺白、完南府院君李原渊、原平府院君元斗杓等官员主张服期年之丧。他们引用《仪礼·丧服》的相关规定,指出即使孝宗已经承重,但由于并非以嫡长子身份继位,因此慈懿大妃不应服三年之丧。另一方面,南人尹鑴则坚持认为慈懿大妃应服斩衰三年,他认为孝宗虽然是嫡次子,但已被确立为嫡长子,因此慈懿大妃应按此标准服丧。双方就此展开了激烈的辩论。[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