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王宏斌和村干部一班人,抓住改革开放的机遇,从南街村实际出发,变卖家产,自筹资金5万多元,建成一座砖瓦厂;1980年村集体有了积累,村干部又筹措资金30万元,购置一套面粉机械,建成一座日产20吨的面粉厂,1984年至1990年,在农民完全自愿的基础上,全村2000多亩耕地全部收归集体经营,着力发展集体经济。1991年至2013年,又建起食品饮料厂、啤酒厂、胶印厂、油墨厂、湿面厂、麦恩公司、白酒厂等企业,成立了河南省南街村集团有限公司。[2] 王宏斌先后荣获“全国劳动模范”“ 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全国优秀乡镇企业家”“中国功勋村官”等称号,当选中共十四大至十九大代表。[1]
人物经历
早年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