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艳春

陕西省戏剧家协会理事
女,1959年2月1日生,陕西华县人。国家一级编剧,陕西省四个一批人才,三秦人才;中国戏剧家协会会员,陕西省戏剧家协会理事。2011年入选陕西“最具文化影响力人物”。

经历

1979年至1984年12月在华县田村中学任教;1985年1月至1995年2月,在甘肃省嘉峪关市酒钢职工大学任讲师;1995年3月至2005年11月,在甘肃省文化艺术研究所任创作中心主任,二级编剧;2005年12月至2010年3月,在陕西省艺术研究所任副所长兼陕西省创作中心主任;2010年4月,在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任教授、硕士生导师,学术学科带头人。
剧作家谢艳春
谢艳春从事艺术研究和戏剧创作多年,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心为陕西戏剧舞台创作了一部部有特色、有韵味、有新意、有文化价值与审美意蕴的秦腔艺术精品,在全国戏剧舞台为陕西秦腔撑起一片美丽天空。她在戏剧评论上的独特品格,使她摘得中国戏剧评论最高奖项——“中国戏剧奖·理论评论奖”,成为陕西独树一帜的在戏剧创作和戏剧理论上取得双丰收的领军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