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胡兰纪念馆

位于山西吕梁市的中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
刘胡兰纪念馆,位于山西省吕梁市文水县刘胡兰镇刘胡兰村(原名云周西村)村南,是中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1]
刘胡兰纪念馆始建于1956年,并于次年1月在刘胡兰就义十周年时落成并对外开放,彼时名为刘胡兰烈士陵园[2]1959年,刘胡兰烈士陵园正式更名为刘胡兰纪念馆,后经五次大的维修改建后形成现在的规模。[2]刘胡兰纪念馆整体坐北朝南,总占地面积为79000余平方米,由广场、纪念碑、刘胡兰生平事迹陈列室、陵墓、烈士被捕受审就义原址等组成,主要纪念建筑物以毛泽东题词碑和烈士陵墓为中轴线对称分布。[3][2][4]其中毛泽东题词碑的正面刻着“生的伟大,死的光荣”,背面刻着郭沫若书写的《中共中央晋绥分局关于追认刘胡兰同志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的决定》。[4]截至2019年,刘胡兰纪念馆拥有167件藏品,暂无珍贵文物[5]
1986年10月,刘胡兰纪念馆被国务院命名为“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而后陆续被评为“全国百个中小学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全国百个红色旅游经典景区(点)”。[6]2017年1月,刘胡兰纪念馆被列入《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名录》。[7]2020年8月,刘胡兰纪念馆被授予全国妇女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称号。[6]

介绍

刘胡兰纪念馆前身为刘胡兰烈士陵园,始建于1956年,1957年1月12日,刘胡兰就义10周年时落成并对外开放。1959年改称刘胡兰纪念馆。1959年、1976年曾两度调整布局,重新整修扩建。现占地面积79000余平方米,位居全国个人烈士纪念馆首位。主要建筑物由毛泽东题词纪念碑、刘胡兰事迹陈列室、七烈士纪念厅、刘胡兰雕像、陵墓和观音庙等组成。整体建筑以纪念碑与陵墓为中轴线对称分布,凝重典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