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安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正安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正安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是2007年7月27日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

正文

(2007年7月27日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会议认为: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县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的办理工作。在办理过程中,县政府领导亲自审查阅批,加强与代表联系沟通,完善督办制度,以对县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研究和安排落实建议的办理工作,办理方法灵活多样,督办措施有力,使代表建议办结率达97.86%,与2006年相比,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办结率和满意率都有一定程度的提高。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办理代表建议的认识,增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和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