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家,1979年12月14日出生于湖南省津市市,汉族,初中文化,曾暂住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户籍所在地为湖南省津市市车印大道,英菲尼迪交通肇事案主角。[1] 2006年,在北京完成音乐剧《雪狼湖》的排演后,陈家决定留在北京发展。2009年10月,陈家结婚。随后,陈家通过贷款购买了一辆黑色英菲尼迪汽车。[3][1][4]2010年5月9日5时36分许,陈家酒后驾驶英菲尼迪牌汽车,在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超速由北向南行驶至建国门外大街永安里路口时,违反交通信号管制,从后面冲撞等候交通信号放行的菲亚特牌小型轿车,继而又撞向正常行驶的639路 公交车左前侧,后被迫停止行驶。[1] 2010年5月10日,陈家因涉嫌犯交通肇事罪被羁押,同年6月12日,他的罪名变更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并被逮捕。[1]2011年5月20日,“英菲尼迪交通肇事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一审宣判,陈家因酒驾导致两人死亡、一人重伤,被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需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各项经济损失共计366万余元。[5][6]陈家对一审判决表示不服,并随后提出了上诉。[7]2011年7月13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经过二审不开庭审理,维持了一审判决。陈家对此表示不服,并明确表示他会继续申诉。[7][2] 人物经历
1979年12月14日,陈家出生于湖南省津市市。早年,陈家的母亲过世,而父亲则是一名防疫站的普通工作人员。高中毕业后,陈家选择外出学习舞蹈。在深圳,他从一个舞者逐渐成长为一名编舞。2006年,在北京完成音乐剧《雪狼湖》的排演后,陈家决定留在北京发展。他将在深圳挣到的钱用于给父亲在老家购置房产,并资助弟弟上大学 。2009年10月,陈家结婚。同年底,他完成了一个舞蹈作品并因此获得了一笔收入,于是决定贷款购买了一辆黑色英菲尼迪汽车。[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