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

1954年成立召开的会议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是哈尔滨市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市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会议,会议由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如果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经过五分之一以上的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必须在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时,方能举行。

历史沿革

1946年4月28日,哈尔滨市解放。7月16日,成立哈尔滨市临时参议会。它是解放战争时期,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实行民主政治的政权组织形式。临时参议会从成立至1949年9月17日完成历史任务止,历时3年零两个月,共召开两次参议员全体会议,在推行人民民主,拥护、支持人民政府,巩固人民民主政权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1949年4月21日,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各地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部署,哈尔滨市在临时参议会基础上组成了哈尔滨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筹备委员会。同年10月1日,召开了哈尔滨市首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次会议。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从1949年4月21日开始筹备至1954年7月完成历史任务止,历时5年零3个月,历时3届,共召开16次会议。
1953年5月,根据中央人民政府关于召开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哈尔滨市成立选举委员会,基层选举全面开展。全市人民积极参加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空前规模的普选。1954年8月7日召开哈尔滨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哈尔滨市正式确立,启始新的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