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慧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
张家慧,女,汉族,1965年3月出生于重庆万州,祖籍四川万县。[4]她拥有法学博士学位,副研究员职称。[5]自1990年1月开始参加工作,并于199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6]张家慧曾先后担任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庭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正处级),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5]自2012年7月至2019年11月,她担任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6]
张家慧案发酵于2019年4月30日刘远生与其合作的易真武之间的一次庭审,庭审中张家慧与他人打麻将赌博的视频被当庭播放。5月11日,与刘远生有生意往来的李富华在上海召开媒体见面会,公开举报张家慧、刘远生夫妇。多家自媒体和看看新闻等媒体随后刊发报道称,海南省高院副院长张家慧、刘远生夫妇名下拥有36家公司,夫妻涉嫌“官商二人转”编织商业帝国。为逃避组织审查,除少部分企业直接以刘远生实名登记外,大多数企业特别是拥有100亿元资产的海南明日香旅业有限公司系隐名持有实际控制,代持人均为张家慧、刘远生亲属。[2]
2020年12月4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张家慧受贿、行政枉法裁判、诈骗案,对被告人张家慧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五十万元;以行政枉法裁判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对张家慧犯罪所得财物及[]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3]

人物背景

张家慧,女,汉族,1965年3月出生,重庆万州人,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副研究员,1990年1月参加工作,199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