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活禽交易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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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人民政府
令
(第93号)
《扬州市活禽交易管理办法》已于2018年9月30日经市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代市长:夏心
旻
[
mín
]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