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

2006年教育部印发的文件
《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是2006年9月28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印发的文件,旨在做好高等学校设置工作,保证普通本科学校设置的质量。该规定可以在实施本科及以上教育的高等学校的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和终止审批时使用。[1][2][3]

发布信息

2006年9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印发《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该规定可以在实施本科及以上教育的高等学校的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和终止审批时使用。[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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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