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主管全国煤炭行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原组成部门,成立于1955年7月,其前身为原中华人民共和国燃料工业部。
1970年6月,煤炭工业部合并入燃料化学工业部。1975年1月,再次成立煤炭工业部。1988年4月,再次撤销煤炭工业部。1993年3月,第三次成立煤炭工业部。1998年4月,正式撤销煤炭工业部。[1][2]
基本情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煤炭工业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煤炭工业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