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清

广西籍革命烈士
江清(1920年5月-1948年12月10日),原名江宜武,广西博白县双旺乡汉和村早塘屯人,广西籍革命烈士。1940年,江清加入中国共产党。1942年,江清在双旺乡负责农运工作。1943年春,任博白县委委员。1944年秋,江清担任博白南区区委书记。桂东南起义失利后,江清受党组织委派于1946年春转移到黄姚,在黄姚中学以炊事员身份作掩护,从事地下革命活动。横县会议后,江清回到博白县开展工作。1947年,江清担任粤、桂、湘边区人民解放军新编第十二团政治处主任等职务。1948年10月,江清在双旺乡参加县委会议时被捕,12月10日,在玉林国民党杀害,时年28岁。[1][2]

人物生平

江清,广西博白县双旺乡汉和村早塘屯人。1940年,江清在博白中学读书时,加入中国共产党。初中刚毕业,由于国民党反动派迫害追捕而离校深入农村投入革命地下斗争。1942年,在双旺乡负责农运工作,开展反土豪劣绅斗争。[1][2]
1943年春,江清任博白县委委员。1944年秋,任博白南区区委书记。1945年春,广西省工委在桂东南建立博、陆、贵、兴人民抗日自卫军,江清任博白抗日自卫队第三中队队长。桂东南起义失利后,江清受党组织委派于1946年春转移到黄姚,在黄姚中学以炊事员身份作掩护,化名老钟,从事地下革命活动。[1][2]省工委横县会议后,党组织派江清回博白县开展工作。1947年3月,江清担任中共博白县工委常委兼粤桂边区人民解放军新编12团政治处主任,兼任南区区工委书记。1948年8月,任博白县委常委兼财经委员会主任。10月,江清不幸被国民党当局逮捕,江清同志坚贞不屈,于12月10日壮烈牺牲。[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