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第十中学,位于山东省烟台市,是一所由芝罘区教育和体育局主管的公办全日制初中。先后被山东省教育厅评为“山东省规范化学校”“山东省教学示范校”“山东省优秀家长学校”“山东省艺术教育示范学校”。[1] 山东省烟台第十中学成立于1971年2月,校址原为南山路小学南操场,在操场连同其南部新建的教学楼基础上组建,按序列编定为:山东省烟台第十中学。建校之初,学校是一所全日制初级中学,学制三年。1985-1991年烟台市房管局委托学校举办了两届房屋管理维修职业高中班,学制三年;1990年后学校改为全日制初中,学制四年。[1]
截至2024年11月,学校占地17亩,建筑面积14623平米,固定资产总值22446223.35元,图书9.32万册。有教学班39个,在校学生2075人,在校教职工147人(其中专任教师数145人,职称分布中级及以上职称教师数116人,占比80%,其中正高级教师2人,副高级教师36人)。[1]
办学原则
多年来,学校一直坚持“校以育人为本,师以敬业为乐,生以成材为志”的办学原则;用严谨的校风、学风使学生专注于学习,专心于学习。坚持使学生“学会学习,学会做人,学会生存 ,学会发展”的育人宗旨,尊重学生差异,注重特长培养,鼓励创新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内涵”的办学理念,不断提高教师素质,规范教学行为,积极推进新课程改革;坚持基础教育和特长教育比翼齐飞的教学思路,在探索实践素质教育的历程中形成了自己的办学特色。特别是近两年以来,学校大力推行合作教学,宏扬团队精神,发挥集体智慧,通过集体通案达到了智慧共享、资源共享、质量共享的合作教学的理想境界,以优质的通案限制了教学的最底水平,达到下能保底、上不封顶的效果,让教师的个体优势合成了整体优势,个人智慧合成了集体智慧,个人教学水平合成了集体教学水平,确保了教学质量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