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加长袍(拉丁语:Toga,希腊语:τήβεννος,简称托加,或称罗马长袍)是最能体现古罗马男子服饰特点的服装。它是一段呈半圆形长约6米,最宽处约有1.8米的羊毛制兼具披肩、饰带、围裙作用的服装。穿着时一般在内穿一件麻制的丘尼卡(拉丁语:Tunica),然后将托加搭在左肩并围绕全身。托加也是罗马人的身份象征,只有男子才能穿着,而女子只能穿斯托拉(拉丁语:Stola) 及帕拉(拉丁语:Palla),而没有罗马公民权者更是被禁止穿着托加。 历史
虽然经常与罗马人联系在一起,但托加长袍却是从当地土著的穿着的长袍发展而来的。据认为,托加的历史可以追溯到罗马王政时代的罗马第二个王——努玛·庞皮留斯在位期间(前717年至前673年)。在室内或者田间劳作时,托加通常被脱下,但是托加被认为是罗马人在室外得体的盛装。根据卢基乌斯·昆克蒂乌斯·钦钦纳图斯的故事可以看出罗马人对托加的重视:当来自元老院通知其已经被选为独裁官的信使到来时,钦钦纳图斯正在自己的田间耕作 ,一见到他们,钦钦纳图斯就马上派其妻回家去取托加长袍以便能得体地接待信使。即使故事的真实性值得怀疑,但是这个故事也表现出了罗马人对此事的态度。随着时代的变化,服饰的风格也在改变,罗马人吸收了希腊人和伊特鲁里亚人穿的衬衣“丘尼卡”(拉丁语:Tunica,希腊语:χιτών)。与此同时,托加却变得越来越宽大,同时穿着方式也变得越来越宽松。对于各种需要大动作的工作而言,托加正变得越来越没有用处。因此,在军队中托加的 地位逐渐被萨古姆(拉丁语:Sagum,羊毛披风)所取代。在和平时期,托加也逐渐被各种其他使用纽扣或紧身披风所取代。但是,在帝国时期依旧是正式的宫廷服饰。 在托加长袍逐渐从日常生活中消失的同时,它作为庆典服饰和身份标志的作用却变得越来越显著。早在前5世纪甚至更早的时候,托加就被看作是拥有罗马公民权者的特有标志。而外来者及被放逐者(均没有公民权)历来不被允许穿着托加。
史学家苏维托尼乌斯在《罗马十二帝王传》中说:“有一次在审理一件涉及公民权的案件时,律师们就被告应该穿罗马托加还是希腊斗篷争论不休,克劳狄似乎为了自夸公正,命令根据当事人是以原告身份说话还是被告身份说话而随时更换服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