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芳

杀人碎尸犯
胡芳(?-2013年2月5日),女,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人,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原药剂师、杀人碎尸犯。[2][3]
胡芳上大学后与刘军确定恋人关系,因异地恋两人经常发生争吵,大学毕业后胡芳与刘军回到郴州,并多次分手、和好;2010年6月23日,胡芳与刘军的父母正式协议,胡芳接受刘军一万元,约定不再往来。[3]2010年7月,胡芳在嘉禾县一宾馆,用安眠药将刘军药翻后碎尸。[4][5]2010年7月28日,胡芳被民警抓获。2011年8月25日,郴州中院一审宣判,法院认定胡芳主观恶性小,判死缓。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对此提出抗诉。2012年8月,湖南省高院作出二审判决,胡芳获死刑。[5][6][7]
2013年2月5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胡芳被执行枪决。[8]

人物经历

胡芳出生在嘉禾县,与刘军是小学、高中同学,胡芳在高中时喜欢刘军,上大学后胡芳与刘军确定恋人关系。胡芳在大学期间和刘军为异地恋,两人经常发生争吵,大学毕业后胡芳与刘军回到郴州,并多次分手、和好。2010年6月23日,双方父母正式协议,胡芳接受男方一万元,约定不再往来。[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