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足(diabetic foot,DF)[2]是糖尿病患者因糖尿病所致的下肢远端神经病变和/或不同程度的血管病变导致的足踝部皮肤溃疡和/或深层组织破坏,伴或不伴感染。糖尿病足是导致糖尿病患者致残、致死的严重慢性并发症之一。[3] 糖尿病足的概念是由Oakley于1956年首先提出,1972年Catterall将其定义为因神经病变而失去感觉和因缺血而失去活力,合并感染的足。[5]该病依据溃疡的病因,可分为神经性溃疡、 神经-缺血性溃疡、缺血性溃疡;依据坏疽的性质,可分为湿性坏疽、干性坏疽、混合性坏疽。[3]该病的发病机制十分复杂,涉及遗传因素、环境因素、高血糖、糖基化终末产物(AGEs)等多种致病因子。[4]糖尿病患者足部溃疡的患病率为4%~10%。中国50岁以上糖尿病患者下肢动脉病变的比例为21.2%。中国糖尿病患者1年内新发溃疡发生率为8.1%,糖尿病足溃疡患者1年内再发溃疡发生率为31.6%。[3] 糖尿病足的神经病变表现为皮肤针刺样或者烧灼样疼痛等感觉异常、肢端麻木、感觉减退等;下肢缺血表现为间歇性跛行、静息痛、缺血部位出现溃疡或坏疽等。神经病变检查有10g尼龙丝检查法、震动觉、神经传导速度等,血管病变检查有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