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水利厅

辽宁省省政府组成部门
辽宁省水利厅是省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辽宁省水利厅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取消的职责

1.取消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审批。
2.取消水土保持设施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监测情况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