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员

担任警察事务的人员
是我国现行警衔制度中的一个等级,指担任警察事务的基层人员。
2019年10月25日,针对警员及其家属被起底及滋扰,香港高等法院发布临时禁制令(HCA 1957/2019) 。[1]

警号区段

司法警察
检察院、法院司法警察号长6位,前两位区分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