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广东省营业演出管理条例》的决定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广东省营业演出管理条例》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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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
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1997年12月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基本介绍
广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76号)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广东省营业演出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由广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1997年12月1日通过,现予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