萩芦镇位于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北部,202线省道五秀路旁,距莆田市区19公里,距涵江主城区9公里,距324国道线9公里,是进入莆田和永泰等福建中部山区的第一个乡镇,向来有“山区头平原尾”之称,辖区内有20个行政村。 截至2019年末,萩芦镇户籍人口28809人。
历史沿革
该地自古属于莆田,全部使用莆田话,宋代到清代,兴教里(梧塘地方)管辖 鳌[áo]塘村、枫岭村、后黄村、东黄村、东张村、埔头村、洪度村。 东张村、洪度村等萩芦西南部(包括镇政府所在地)1957年底后年后才被从梧塘镇划给萩芦镇.民国18年-民国24年,该地方隶属梧塘乡,民国27年,隶属莆田县第三区(丙级),民国28年改名新县区,那时萩芦地方分为萩芦乡和南坛乡等,隶属直到民国32年,区驻地都在新县乡,1958年属涵江公社,1965年建秋芦公社,1984年改乡,1993年建镇。1997年,面积86平方千米,1997年,面积86平方千米,人口2.8万,辖东张、双亭、洪南、崇圣、崇联、崇福、秋芦、林美、潭井、深固、友谊、南下、利东、官林、梅洋、洪里、樟洋、水办、晏井、枫山20个村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