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四”暴动

“一一·四”暴动
1935年11月29日,中共胶东特委在文登荣成海阳牟平等县领导和发动了一次大规模的农民武装暴动。这是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山东境内发动的最后一次农民暴动。因发生在农历十一月四日,故俗称“一一·四”暴动。

事件经过

前期准备

1934年8月15日,团山东省工委依据中共六届五中全会决议,向胶东特委发出《关于游击战争问题的指示信》,认为“胶东方面的客观条件已经成熟”,“必须组织农民成立游击队组织,采取积极进攻的政策,坚决粉碎保守或退守的右倾机会主义的观点”,“完成建立胶东苏区与粉碎白军第五次围剿的光荣任务”。指示还提出了三项具体要求:(一)特务队改称游击队;(二)在昆嵛山一带创建新苏区,作为游击队的根据地;(三)游击队在解决了几个敌人区公所或地主武装之后,立即召开群众会议,组织群众参加反对地租、捐税和高利贷的斗争。并提出点是夏村。暴动队伍编为两个大队,由曹云章邹恒禄、张贤和、柳芳斋等同志负责在牟平县拉起一个大队;由程伦等负责在海阳县拉起一个大队。计划在驻夏村的海阳县三区区中队的兵变队伍配合下,合攻夏村,然后东进与东路会合,合攻文登城。得手后整个暴动队伍西上,“三天三夜冲出胶济路,拉到鲁南山区打游击。”
这次会议后,参加暴动的人员夜以继日地工作,写标语、绣红旗、准备武器弹药等。但由于时间紧迫,特别是派出去购买子弹的人员逾期未归,特委临时决定暴动时间推迟3天,于农历十一月四日举旗暴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