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长春分院是中国科学院的派出机构,负责联络和协调中国科学院在吉林省和黑龙江省的研究所工作。1978年5月,经中央批准恢复成立中国科学院长春分院。长春地区的院属科研机构有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国家天文台长春人造卫星观测站,并已形成理、化、天、地、生等基础科学领域及相应的技术科学领域的综合优势。 研究机构
中国科学院长春分院(以下简称长春分院)是中国科学院的派出机构,负责联络和协调中国科学院在吉林省和黑龙江省的研究所工作。1978年5月,经中央批准恢复成立中国科学院长春分院。
长春分院系统现有4个法人研究机构: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及国家天文台长春人造卫星观测站。长春分院主要负责研究所、站的领导班子建设、中科院的科研成果向地方的转移转化(院地合作工作),以及党建、纪检、监察、审计及公共事务管理,财务和资产管理、中科院院士服务等工作。[2] 师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