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公安局

主管包头市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
包头市公安局是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公安工作规范性文件,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侦查工作,负责侦办在全市范围内具有重大影响的犯罪案件,协调侦办全市重大刑事犯罪案件、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和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的犯罪案件。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市食品药品、生态环境、生物安全、知识产权等领域犯罪案件侦办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市经济犯罪案件侦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