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步兵地雷(Anti-infantry mine),[2]又称防步兵地雷和杀伤地雷,是一种埋设于地下或布设于地面,通过目标作用或人为操纵起爆的用来杀伤徒步有生力量的地雷。[1]
1904-1905年日俄战争中,俄国使用了工厂生 产的防步兵地雷。现代防步兵跳雷是德国在20世纪30年代发明的,型号有S-Mine-35和S-Mine-44,两者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被德国军队广泛使用。[1]二战初期,英国开发出一种新型地雷,俗称“子弹雷”,直到1960年代马来西亚政府军与游击队的内战中仍在使用。二战结束后,美国于1940年代研发出M14小型爆破型反步兵地雷,1950年正式装备部队。1972年,中国自研的第一代小型反步兵地雷命名为72式反步兵地 雷,广泛应用于中国及阿富汗等十余国。1974年以后,美军停止使用M14地雷。在越南战争期间[a],中国仿造美制M14地雷为越南军队研制出MD82-B反步兵地雷。1980年代中期,中国推出新型单兵火箭抛撒定时自毁地雷,配套使用的地雷为全保险型压发反步兵地雷。[3]1980年10月10日,联合国《特定常规武器公约》签署于日内瓦。[4]《特定常规武器公约》旨在禁止或限制使用某些被认为会给战斗人员造成不必要或不合理的痛苦或者对平民具有滥杀滥伤作用的特定类型的常规武器。[5]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公约》缔约国数目总计达到125个。[5] 防步兵地雷按作用方式不同可分为跳雷、定向雷,而按毁伤方式不同可分为爆破型、破片型。[1]
历史沿革
12世纪,南宋军队就曾使用过地雷,这是关于地雷使用的最早记录。到明朝初年,明军开始使用装有机械发火装置的地雷,具备了传统地雷的雏形。[6]地雷起源于中国,后由美国人让地雷制式化并走上战场。1862年的约克镇战役中,加布里埃尔·雷恩斯从简单爆炸陷阱中获得灵感,研发出了绊发和压发地雷,由此成为各国设计地雷的主要“蓝本”。[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