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立新,男,山东蓬莱人,[3]1952年1月出生于吉林省通化市,[4]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1][a]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人大常委会法律工作委员会立法专家委员会立法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3][b]中国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1][a] 1975年,杨立新开始从事司法、法律研究工作。1982年至1985年在通化师范学院中文系函授中文专业,专科毕业。1984年至1986年,在中国政法大学进修学院学习法律,专科毕业。1989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首届高级法官班,[1]历任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审判员、审判组长,烟台大学法律系副教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检察员等。[1]2001年开始,杨立新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任教授。[4]2005年10月,杨立新出任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5]2015年开始,全程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编纂工作,同时参加了民法典总则和分则各编的起草。[4][6]2020年8月20日,杨立新被聘任为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聘期为五年。[7] 人物经历
教育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