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断是东晋和南朝为解决侨置问题而推行的整理户籍及调整地方行政区划的政策,旨在划定州、郡、县领域,居民按实际居住地编定户籍。[1] 东晋初年,侨人可免除赋役,侨置政策对安抚长江南北的流民起到积极的作用,但随着侨人人口增多,该政策对东晋政府的财政收入、侨人与土著的政治关系逐渐产生负面影响。因此,东晋开始改革侨置推行土断政策。[2][1] 土断政策的核心是整理户籍,居民不分侨人土著,一律在所居郡县编入正式户籍,取消对侨人的优待,以便政府统一管理。此外,土断还划定郡县疆界,调整隶属关系,使州郡与所属郡县不相互隔越;并清查隐匿漏户,扩充政府赋役人口,这也是土断的重要目的。[1]
在历史上数次土断中,[1]最著名的是哀帝兴宁二年(364年)由桓温主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