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银行

二战时期朝鲜的殖民地银行
朝鲜银行,所谓日本的‘朝鲜银行’,其实是日本帝国主义在1909年11月在首尔(当时还叫汉城,1910年起改称‘京城’)建立的韩国银行,1910年韩国被日本非法吞并,从此‘韩国’这一称号被禁止使用。[1]

简介

被改称‘京城’行总行常设在‘京城’,初期总资本为250万日元。总裁由日本政府任命,日本政府拥有十分之三的股份,委派日本驻‘朝鲜总督’对银行直接控制和监督,同时赋予经理发行货币的权力,朝鲜银行实质上成为日本对朝鲜半岛进行殖民统治的中央银行,也是借用殖民地名称的日本官方银行。
朝鲜银行券
朝鲜银行早期的活动范围仅限于朝鲜半岛,1913年日本大藏省理财局长胜田主计就任第二任总裁后,提出了“鲜满经济一体化”的政策,该行陆续在中国上海、沈阳大连抚顺长春天津北京青岛济南等地开设26处分行。1916年11月,朝鲜银行取得了原横滨正金银行代理东北地区国库业务的特权,并且其在东北发行的纸币量大大超过横滨正金银行,银行资本总额迅速扩张,最高时已达到8000万日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