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是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国国家法律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七次修正,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于2018年8月31日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1][2][3]
新个税法规定,起征点确定为每月5000元,同时还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等。[4][5]
历史沿革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