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能定理(theorem of kineticenergy[2])指的是合外力做的功等于动能的变化量,即W=ΔEk[1]。动能定理指出,外力对质点做功,其结果是使质点的动能和外界的能量发生传递和转化,[7]从能量的观点研究质点系动力学问题,其本质反映了机械运动中能量转换与功之间的关系。[8]功是力在一段路程上对质点或质点系作用效应累计的度量,动能是能量的一种,它的国际单位制下单位是焦耳(J),简称焦。需要注意的是,动能是标量,即只有大小而不存在方向。求和时只计算其代数和,不满足矢量(数学中称向量)的平行四边形法则;[9][10]其适用范围广泛,如在恒力作用、变力作用,直线运动、曲线运动等情况下均可适用。[3] 定义
动能定理
动能定理的基本含义为:物体所受到的外力对物体做功的总和等于物体动能的变化(动能定理研究的对象是单一的物体,或者是可以看成单一物体的物体系)。用公式可以表示为:[1][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