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府尹

北宋首都开封府的最高长官
开封府尹,五代宋朝一重要官职名,位在尚书下、侍郎上,一般是从一品或二品官衔,若为“储君”担任,则为一品官衔。下设官吏有判官、推官、府院、六曹等。[1]
五代、宋初,任开封府尹者,多为事实上的储君。宋太宗周世宗宋真宗于即位前都曾担任此职。此后,多由亲王兼任,其中秦王赵廷美据说也是金匮之盟约定的继位者。[1]

历史

后梁开平元年(907年)四月二十三日梁太祖朱温敕升汴州东京,置开封府,始设立开封府尹,朱友文为首任开封府尹。后唐同光元年(923年)十二月,唐庄宗李存[]灭后梁,降开封府为宣武军节度汴州后晋天福三年(938年)十月复升汴州为东京开封府。此后后汉后周北宋南宋刘齐、金皆沿用。
后梁、后晋、后汉时,开封府尹多用皇室成员和元老宿将,但皇室成员年龄幼小时,则任命权知开封府作为实际上开封府的负责人,第一位权知开封府为边蔚。后周时,文官权知开封府渐渐增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