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1989年国务院等主办的奖项
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是国家在教学研究和实践领域中颁授的最高奖项,每4年评审一次,获奖项目需在教育教学理论及实践中取得重大突破。前6次分别在1989年、1993年、1997年、2001年、2005年、2009年评选。2013年已扩展为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包含基础教育(含幼儿教育与特殊教育)、职业教育(含高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含成人高等教育)。奖励等级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个等级,授予相应的证书和奖金。本次是2013年4月评选,经过3个月公示期,然后,一等奖和二等奖由教育部批准,特等奖由国务院批准。

历史沿革

设立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是国家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重要举措,体现了国家对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的高度重视。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共评三类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各400项,这些成果充分展现了重视教学建设、重视教学改革、重视人才培养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代表了目前我国教育教学工作的最高水平。目前,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已被视为与国家科技成果三项奖励并列的国家级奖励。
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概念图
自1989年成立以来,该奖项于2018年首次接受来自香港的教育项目申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