杠杆收购

企业金融投资手段之一
杠杆收购又称融资并购、举债经营收购,是一种企业金融手段。指公司或个体利用收购目标的资产作为债务抵押,收购此公司的策略。杠杆收购的主体一般是专业的金融投资公司,投资公司收购目标企业的目的是以合适的价钱买下公司,通过经营使公司增值,并通过财务杠杆增加投资收益。通常投资公司只出小部分的钱,资金大部分来自银行抵押借款、机构借款和发行垃圾债券(高利率高风险债券),由被收购公司的资产和未来现金流量及收益作担保并用来还本付息。如果收购成功并取得预期效益,贷款者不能分享公司资产升值所带来的收益(除非有债转股协议)。在操作过程中可能要先安排过桥贷款(bridge loan)作为短期融资,然后通过举债(借债或借钱)完成收购。
杠杆收购在国外往往是由被收购企业发行大量的垃圾债券,成立一个股权高度集中、财务结构高杠杆性的新公司。在中国由于垃圾债券尚未兴起,收购者大都是用被收购公司的股权作质押向银行借贷来完成收购的。

历史沿革

杠杆收购在20世纪80年代开始盛行,当时公开市场发展迅猛,
向借贷人敞开了方便之门,允许他们借贷数百万美元去购买那些本来是很勉强的项目(先前是绝不可能的)。在杠杆收购发展之初的1980年,被认为是杠杆收购之基的四大并购项目,其累计交易额就达到了17亿美金。1988年是杠杆收购的发展巅峰时期,当时累计交易额已经达到了1880亿美金。这些通过大举借贷完成的交易行为,必然会导致极大的风险,也就是那些利率极高的“垃圾股”。这些所谓的垃圾股,之所以风险极大,是因为它们往往用高利率去吸引股东,而其背后却无支持力量。所以,毫不奇怪,一些80年代的项目最终演变成了灾难,并以借贷人的破产收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