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中共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工作委员会为自治区党委的派出机构,与自治区教育厅合署办公[1]

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党的教育工作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拟订自治区教育改革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
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中等、初等教育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
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民办基础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中等和初等地方课程教材。指导中小学校外教育和安全管理,实施素质教育,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