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民间组织管理局

广东省民间组织管理局
指导和监督市、县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开展工作。根据省编办《关于省社会组织管理局更名等问题的函》(粤机编办〔2012〕35号),同意广东省民间组织管理局更名为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局主要职能

(一)制定我省民间组织登记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全省性民间组织的名称核准和筹备、成立、变更、注销等登记工作;
(三)负责全省性民间组织的年度检查和日常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