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经症

一组精神障碍的总称
神经症(neurosis),旧称神经官能症,是一组以焦虑、抑郁、恐惧、强迫、疑病症状或神经衰弱症状为特点的精神障碍。[1]ICD-10[a]将神经症分为以下几类:恐惧症;焦虑症;强迫症;躯体形式障碍;其他或待分类的神经症。[1]
1769年苏格兰医生库尔兰(Cullen)在其出版的《疾病分类系统》一书首次提出这一术语,泛指神经系统病变,包括各种器质性疾病和精神障碍。20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初中国一直把neurosis误译为神经官能症,1984年中华医学会神经精神科分会制定的分类系统正式定名为神经症。[5]神经症性障碍患者的临床表现可能有精神易兴奋或易疲惫,对环境或事物恐惧,自觉不安、焦虑、紧张,[2]可能出现反复强迫观念、强迫冲动或强迫行为等刻板行为,[3]可能伴有各个系统的躯体不适症状,呈现胸闷心悸反酸嗳气等。[1]患者常常因为这些症状反复就医,而各项医学检查却很难发现与症状相符的器质性基础,临床极易造成误诊误治。[6]神经症一般通过临床检查可确诊。治疗主要用药有三环类抗抑郁剂、苯二氮草类药物等,心理治疗主要依靠精神分析、行为认知等。[1]
按照WHO、世界银行哈佛大学联合进行的全球疾病负担(global disease burden,GDB)的研究中,对中国精神疾病的治疗现状进行了估计,显示精神疾病的未治率高达90%以上。[6]普及疾病防治知识,消除对神经症疾病患者的歧视及不正确看法,能够促使患者及早发现并得到治疗。[7]

分型

神经症常见的亚型有恐惧症[2]、焦虑症、强迫症[3]、躯体形式障碍[8]神经衰弱[9]等。[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