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伊朗王国政府贸易协定

1973年在北京签定的条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伊朗王国政府贸易协定》,是1973年4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伊朗王国于北京签定的条约,自1973年6月16日起生效。[1][2][3]该协定现已终止。[1]

发展历程

1973年4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伊朗王国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伊朗王国政府贸易协定》。[1][2]经双方换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伊朗王国政府贸易协定》于1973年6月16日起生效。[2][3]该协定现已终止。[1]

内容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伊朗王国政府为了在互利的基础上发展两国贸易关系,达成协议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