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A-NBA合并

ABA-NBA合并
图片来源:wiki.org ABA-NBA合并是指ABA联盟(American Basketball Association)和NBA联盟(National Basketball Association)之间的合并。双方在酝酿多年后,终于在1976年达成协议,完成合并。

ABA与NBA的竞争

在1967年,NBA联盟中只有十支球队。联盟为此决心扩军,并为加入联盟的球队开出了相当优厚的待遇,加入联盟的球队将获得价值150万美元的电视转播合同,这相当于2007年一份价值800万美元的合同。这让许多城市的商人和财团蠢蠢欲动,准备在自己所在的城市成立一支本土球队进军NBA。而ABA与NBA抗衡的方式则是抢夺更多的明星球员进入ABA联盟打球,从NBA联盟挖角优秀裁判去ABA执法比赛。

分久必合

1970年6月,在ABA联盟开张的第三年,NBA董事会以13-4的投票结果通过收购ABA的议案。时任西雅图超音速队老板和1970年ABA-NBA合并委员会成员的的萨姆-舒尔曼(Sam Schulman)急切的期盼两个联盟的合并。他甚至公开表示,如果这一次合作失败,他和他的西雅图超音速队将退出NBA联盟,加入ABA,再把球队搬到他的家乡洛杉矶,和洛杉矶湖人队抢饭碗。同样力挺合并的ABA球队达拉斯丛林队(现NBA圣安东尼奥马刺队)主张在1971-72赛季结束之后再做商议。1970-1971赛季结束后,篮球周报称"整个美国篮球界都在吵着要闹合并。ABA和NBA的老板们要合并,两个联盟的专员吵着要合并,每个大学的篮球教练也要求合并。战争结束了,停战协议马上就要签署,都洗洗脚睡吧。"两个联盟马不停蹄的进行合并谈判,上世纪七十年代初,这是他们的主要工作议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