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自行车女子个人计时赛,起源于欧洲,在1896年第1届奥运会上,自行车项目就被列入正式比赛项目。在奥运会发展的初期阶段,只有场地、公路两个分项的比赛。 起源及发展
在20世纪20~40年代,场地、公路自行车比赛设项都相对趋于规范;20世纪50年代之后,国际自盟对奥运会自行车比赛的项目设置、竞 赛方法进一步规范化。
赛事规则
运动员按照规定的间隔时间单独出发,以运动员到达终点的成绩排定名次,优者列前。在奥运会上,终点计时至少精确到1/100秒。该项目在奥运会的比赛距离为男子40至50公里、女子20至30公里。每名运动员必须在出发前15分钟到检录处报到,并检查比赛装备。参赛运动员出发时必须由同一名裁判员扶车。发令员要倒数读秒,发出出发指令。如果运动员出发迟到了,其成绩应按原定的出发时间算起。比赛中,如果运动员被另外一个运动员追上,运动员之间不能相互配合领骑。在超越与被超越过程中,运动员不得进入对手左右2米,前后25米的空间。随队车辆也必须服从有关行车规定。如果运动员的车辆出现故障,可自行处理故障或由跟随的器材车进行处理,但器材车必须停在路边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