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理事会(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on),又称部长理事会,是欧盟立法与政策制定、协调机构,总部设在比利时布鲁塞尔。截至2024年6月,欧盟理事会汇集27个欧盟成员国的部长,由每个成员国各1名部长级代表组成。[1][4] 欧盟理事会起始于1951年《巴黎条约》建立的欧洲煤钢共同体特别部长理事会及1957年《罗马条约》设立的欧洲经济共同体理事会、欧洲原子能共同体理事会。1967年7月1日,《合并条约》生效后,欧洲煤钢共同体特别理事会与欧洲原子能共同体理事会、欧洲经济共同体理事会合并成为“欧共体理事会”,成为欧洲单一理事会。1992年2月,欧共体12个成员国正式签署《马斯特里赫特条约》,以“欧盟”取代“欧共体”。在该条约于1993年11月1日生效及欧盟建立后,欧共体理事会随之更名为“欧盟理事会”。[1][2][4][5][6][7] 欧盟理事会由外交、教育、渔业等10个不同的委员会组成,每个委员会负责一个领域。各委员会的成员由各成员国部长或国务秘书组成,他们在欧盟理事会中代表各自的国家。欧盟理事会主席简称“欧盟轮值主席”(The Presidency of the European Union),由每个欧盟成员国轮流担任,任期6个月。担任欧盟轮值主席的国家须确保相关讨论顺利进行并最终达成妥协方案,此外还在其他欧洲机制中代表欧盟理事会及主持理事会会议(外交事务委员会除外)。除机制管理层面,欧盟轮值主席国还可以针对欧洲的优先事项提出议题并进行讨论。[4][8]
历史发展
成立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