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人民政府是池州市的国家行政机关,是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对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安徽省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在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向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现任市长是贺东。[1][2]
建置沿革
池州历史悠久,四、五千年前,祖先已在此活动。唐武德4年(公元621年)置池州,州治秋浦(石城),领秋浦、南陵二县。宋时为池阳郡后复为池州,元升为池州路,明、清为池州府,下辖贵池、青阳、铜陵、石埭、东流、建德,民国时为安徽省第八行政督察区。 1949年5月,成立专区,隶属皖南行政公署,辖贵池、青阳、繁昌(1950年划入)、太平、石埭、至德、东流、大通市(1949年8月改为新设铜陵县辖市)。 1952年2月,撤销专区,贵池、至德、东流、青阳、铜陵划归安庆,繁昌划归芜湖,太平、石埭划归徽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