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军是由若干个师、旅编成的军一级组织。一般隶属于军区或方面军,设有领导机关,编有由步兵、防空兵、装甲兵、炮兵、工程兵、电子对抗兵、通信兵、防化兵、陆军航空兵等兵种或专业兵组成的战斗部队和勤务保障部队。[2] 从第一次世界大战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各主要军事强国普遍组建了集团军,为了适应战争的需要,除了诸兵种合成集团军(野战集团军)外,还出现了坦克集团军、空军集团军和防空集团军,苏俄在国内战争时期曾组建过骑兵集团军。二战中,苏军合成集团军通常不超过10万人;德国每个野战集团军为12-25万人;美国的野战集团军规模最大,达25—32.5万人。[1] 集团军主要任务:l、在上级编成内,或者在独立的方向或地区实施进攻或防御战役;2.战争初期,在战区重要防御方向上遂行掩护任务3、在战区或集团军群实施防御作战过程中,按照上级司令部的计划实施战役反击或反攻(进攻);4.组织实施应急作战或低强度非常规作战。[3] 历史沿革
历史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