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该细则于1987年9月22日发布,1997年12月3日修订,1998年3月6日再次修订。全书分为:总则、开业、增减运力和停业管理、营运管理、航运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运输行政管理职责等章节。

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1987年9月22日交通部发布,根据1997年12月3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的决定》和1998年3月6日《交通部关于修改〈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